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位于貴州省東北部、銅仁地區(qū)西部、東與松桃苗族自治縣、南與石阡縣、思南縣,西與德江縣,北與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以及重慶市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毗鄰。全縣現有國土面積1969.1平方千米,耕地面積18425公頃,其中田11867公頃、土6558公頃。國家級自然保護區(qū),武陵山脈主峰——梵凈山在其縣境東部。全縣轄17個鄉(xiāng)鎮(zhèn),其中轄8個鄉(xiāng)、9個鎮(zhèn)、347個行政村、9個居委會、2個社區(qū)、3103個村民組、迄2006年底全縣總人口為43.59萬人,以土家族苗族為主體的少數民族人口占總人口的71.5%。是國家最早列入內陸開放縣之一,1986年12月13日國務院以國函[1986]189號文件撤銷印江縣,以原有建置設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。
印江早在春秋戰(zhàn)國以前便有人類活動。自清代起便陸續(xù)出土有青銅器時代的編鐘、戰(zhàn)國銅釜,漢代銅幣、戰(zhàn)國船棺、洞棺、懸棺、魂瓶、陶瓷等先人遺物。漢代正式列入版圖,隸屬武陵郡、晉代隸屬涪陵郡永梁州、南北朝至隋未時期為蠻酋領地。隋代中期,流動人口增多,隋幣在印江流通,商貿文化逐漸興起,定居人口分布全縣。
印江的正式建置,始于唐初。唐武德三年(620年)在其境內建立思王縣,據明嘉靖《思南府志》及《東華錄》記載:“思王縣地在思南府屬之朗溪司?!敝两窭氏员A粲刑拼孛八纪跎健保纪蹩h城城隍廟遺址等遺跡,唐顯慶時期在印江境內流通有“皇泰通寶”、“景元巨寶”等貨幣。唐開元四年(716年)以唐代名山思邛山(即梵凈山)和思邛水(即印江河)一線為界設立思邛縣;唐肅宗至德二年(757年)思邛縣、思王縣、多田縣三縣劃歸寧夷郡思州所轄,思邛、思王轉地約為6600平方公里,唐憲宗元和二年(807年),全國賦稅加重,民不堪負,加之瘟疫,人口密集區(qū)的荊楚地區(qū),以躲徭役和瘟疫,尋找“世外桃源”的人們順長江、延水(即烏江)逆流而上進入思邛地。這一時期,朝廷對這一地區(qū)因交通不便、人口較少,加之難于派進流官,政治上處于鞭長莫及,任其當地土蠻自理其政,思邛、思王二縣只是有其版圖建置。宋建隆二年(961年)思王縣改為朗洞,設洞官自理其政,思邛縣改為邛水司,屬思州羈縻(節(jié)制),宋大觀元年(1107年)思州的番(土酋)部長田祐恭自愿將思州地歸附朝廷,朝廷決定在這地區(qū)設土司政權,任命田祐恭為思黔巡檢,建寨堡、設立長官司(相當于縣級)、當時印江地域內就設有思邛江長官司、朗溪蠻夷長官司、厥冊蠻夷長官司,三司轄地為2960平方公里。田祐恭升為思州守令(土太守)。元至元二十八年(1291年)印江增設隘門巡檢司、楊溪公俄巡檢司、此時印江境內便有思邛江、朗溪、厥冊三個行政長官司和隘門、楊溪公俄兩個地方武裝機構。
明洪武二年朗溪蠻夷長官司分設十五洞、劃分為上五洞和下十洞,羅大車為下十洞大苗頭,羅大保為上五洞二苗頭。明洪武四年(1371年)思邛江、朗溪、厥冊三長官司改隸思南宣慰司;明洪武十一年(1378年)冉萬花自稱十五洞權主,主掌土司政權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年)沱江宣撫使田儒銘率兵攻打各自為陣的黔東北部份土蠻政權,正式建立長官司,由朝廷頒發(fā)印信,為朝廷認可的土司政權。將厥冊蠻夷長官司合并朗溪蠻夷長官司,田儒銘以第五子田茂能為朗溪蠻夷長官司首任長官,任嗣宗為首任副長官、張坤載為思邛江長官司首任正長官。朗溪蠻夷長官司田氏世襲十九代正長官,任氏世襲二十六代副長官;思邛江長官司張氏連續(xù)世襲九代,傳至張鶴齡因失土司印信而中止世襲五代。清順治元年(1644年)張鶴齡第五世孫張應壁,因督運軍糧有功,任印江土縣丞(正八品,從七品),隨后承襲八代土縣丞職。明永樂十一年(1413年)撤思南、思州兩宣慰司,分設八個府,思邛江、朗溪二長官司隸屬思南府。明弘治七年六月(1494年)撤思邛江長官司,建印江縣,改土官制為流官制,山東舉人周文任印江首任知縣,保留朗溪蠻夷長官司,仍直隸思南府所轄,形成土流合治的政局。清道光十年(1830年)三月,朗溪長官司合并印江縣,合并后縣域面積為3180平方公里,朗溪仍保留土司衙署和長官司級別,但不再行使土司政權,責令將衙署搬遷遠離司城的梵凈山北麓木桷寨(現為盤龍村),副長官衙署搬遷至木社寨(現為木良村)沿襲依舊,直至清末宣統二年田儒瑞任最后一任長官為止,此時,土司政權實際已名存實亡。
從“改土歸流”的1494年至清宣統三年(1911年)縣最高行政長官稱知縣、中華民國元年(1912年)至民國十五年(1926年)縣最高行政長官稱“知事”、民國十六年(1927年)以后稱縣長。
1494至2007年的513年中,有檔案依據記載的知縣、知事、縣長共172人(任),其中有建縣之初、明末清初、清光緒年間約四十年無行政長官記載,在任職人數中,不含文革期間的革委主任、領導小組組長類的行政長官。
在行政建置上明弘治七年建縣后設立三個圖(相當于區(qū)),即在廓圖、網坨圖、茅壩圖。圖設圖長,每圖設十個大甲,重要場鎮(zhèn)設鋪舍。清代增設朗洞圖,民國元年至十五年全縣設7個行政區(qū),15個鄉(xiāng)(鎮(zhèn)),37個聯保,241個保,2456個甲;1935年以后撤銷行政區(qū),保留15個鄉(xiāng)鎮(zhèn),184個保,1969個甲,取消聯保。1935年至1948年三次調整48處插花地,保留縣域面積2004平方公里,建國后從1952年起設8個行政區(qū),74個鄉(xiāng);1953年初又增設19個鄉(xiāng),全縣共93個小鄉(xiāng),大土鄉(xiāng)改為梵凈山鄉(xiāng),1958年縮編為6個區(qū)級人民公社,1961年重新調整為7個區(qū),41個行政管理區(qū),1962年底撤管理區(qū)設36個人民公社,1963年調整為46個人民公社,1986年12月撤銷印江縣,以原有建置設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,仍為7個區(qū)(鎮(zhèn)),46個鄉(xiāng)鎮(zhèn)。1993年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,設17個鄉(xiāng)(鎮(zhèn)),其中8個鄉(xiāng)、9個鎮(zhèn)。
印江行政區(qū)域設置后,印江經濟文化發(fā)展有幾個震動性發(fā)展階段,一是明代中后期緊抓振興梵凈山佛教文化,甚至達到朝野推助的程度,皇室倡修,全國十三布政(即省)響應支持,由皇室樹立“敕賜”碑,明確開發(fā)規(guī)格為國家級,發(fā)展旅游業(yè),為印江引進了外界先進文化,給印江經濟注入了區(qū)域性活力,使這一時期經濟文化都較發(fā)達,舉人、進士較多,進入上層建筑者也屈指可數;二是清代中期所任知縣注重引進外資,如梵凈山采金場,任半水銀局,板場水銀局,沙子坡煉鐵廠等,引進優(yōu)良品種油桐、桑蠶、優(yōu)質棉花,以及其他優(yōu)質農作物達40余種,發(fā)展聲勢浩大的家庭作坊式的紡織業(yè)、加工業(yè),使之成為黔東北地區(qū)的龍頭產業(yè);三是當今正確把握內陸對外開放政策,始終遵循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條例》發(fā)展經濟,注重盤活資源,招商引資,養(yǎng)殖興縣,堅持小城鎮(zhèn)帶動戰(zhàn)略,振興旅游業(yè)、非物質文化產業(yè)、良性循環(huán)的綠色企業(yè)等;以及快速規(guī)模地舊城改造筑巢引鳳,不斷推動發(fā)展和營造綜合環(huán)境,使外來客商不斷涌進,至今在印注冊的省外、縣外民營戶達數百家之多。已初具經濟快速發(fā)展雛型,步入了第二道起跑線,這便是中共印江自治縣委、自治縣人民政府二十年區(qū)域自治正確決策的輝煌成果。在新起點上,緊握起跑接力棒,一屆接一屆,將繼續(xù)按照《自治條例》為建設一個和諧、文明、美麗、富饒的新印江作不懈努力。